莫让“校园贷”透支青年学生的未来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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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记者 莫韶华)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达,不良“校园贷”利用部分大学生的虚荣心理,防范意识差,容易受影响的弱点,引诱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此,4月28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青年学生消费者理性考虑超前消费,审慎选择贷款机构,避免陷入不良“校园贷”陷阱。

首先要树立正确消费观念,不要将精神需求过度寄托于物质上,克服从众、攀比、虚荣等心理,理性认识自己的消费能力,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

其次要学习金融理财知识。在金融数字化的背景下,大学生应当学习基本的理财知识,熟悉常见的金融产品服务类型及其相关法规政策,了解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性,善于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并珍视信用记录,清醒地认识到分期付款、超前消费、网络平台借贷的本质。

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良“校园贷”为迎合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不断翻新骗局和陷阱,“美容贷”“培训贷”“刷单贷”“多头贷”“高利贷”“套路贷”“裸条贷”等违法违规贷款层出不穷。大学生应妥善保护好个人重要信息,不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也不轻易向他人透露家庭住址、宿舍地址、父母联系电话。

要找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大学生如果确需申请贷款的,建议先和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检查该机构是否有相关部门批准的资质证明。贷款前还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贷款的额度、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理。

要知道没有“免费”的贷款。针对不少平台号称的“放款快”、“利息低”、“免费额度”等营销宣传,要保持高度警惕。牢记贷款是要还的,要记住“借款越多,时间越长,还款压力越大”这一基本常识。

要知道“以贷养贷”行不通。收入水平和资产净值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贷款人的负债能力。在遇到还款困难时,以信用卡套现、从乙平台借钱还甲平台等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会形成恶性循环,债务雪球越滚越大,直至资金链断裂。因此,事前要谨慎评估自身债务负担能力。

警示指出,如不慎踏入不良“校园贷”陷阱或者遇到疑似不良“校园贷”诈骗的情形,应当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向老师求助或是直接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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